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优异的实绩考核成绩再次跻身“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这也是我院连续第六年获得该项荣誉。
近年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确立了“以班子带队伍,以队伍促业绩,以业绩争先进”作为工作抓手,牢固树立“强化精品意识”的工作目标。
2021年,新宾县院工作实绩考核总成绩在全省检察机关同类院中位列第二,其中,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考核成绩在全省同类院中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加权平均成绩在抚顺地区基层院位列第一,队伍建设实绩考核工作成效明显,取得历史以来最好成绩。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市两级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关心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得益于部门负责人、业务条线负责人、全体检察人员的拼搏奉献。在此,我们深表谢意!
2022年,新宾县检察院将持续围绕上级院的总体工作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能动履职,止于至善,让“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立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聚焦县域“四大产业”发展,重视诉源治理,为稳中有进的县域经济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