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宾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接到群众反映,一只白色飞鸟被困在实验幼儿园内葡萄藤上无法行动,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联系新宾镇森林保护站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救助。
到达现场后,幼儿园保安已将受伤的白色飞鸟救下,为防止二次受伤,暂时将其安置在纸箱中。白色飞鸟体羽乳白、体态修长、黄色尖嘴。森林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对受伤飞鸟检查得出结论,白色飞鸟系小型白鹭,是鹭科白鹭属的鸟类,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单附录Ⅲ物种,由于身体虚弱导致飞落在葡萄藤蔓上无法挣脱,决定将小白鹭送到保护站进行科学救治。
县检察院的干警一直关注着小白鹭的恢复情况,一周以后,在得知小白鹭伤势已经完全恢复,健康状况良好,符合放飞条件的情况后,干警与镇森林保护站工作人员一道将小白鹭放归大自然。随着新宾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改善,吸引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在此栖息,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2月,新宾县检察院与新宾县森林公安局(现新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发布《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议书》,通过履行职能保护新宾生态环境。
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共同携手保护野生动物及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