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民调解员“小调解”撬动“大治理”

时间:2023-11-22 16:09:44 点击:

   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选聘30名法治素养高、参与实践多、示范带头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平均分配到15个乡镇司法所,协助司法所、派出所做好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他们进入角色快,在调解中大显身手,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优质高效化解。

一、提前介入消除隐患在萌芽在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有一部分是退休老干部、原乡镇司法所所长,他们始终保持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热忱之心,尽心尽力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11月6日,永陵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翟兴仁(原永陵司法所所长)刚刚上岗,便与各村(社区)调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各村(社区)当前矛盾纠纷情况。在了解中发现,龙岗社区一栋回迁楼发生一起因楼道内堆放杂物的邻里纠纷,因为该楼没有物业,一方当事人张某年龄偏大,调解工作有很大阻碍。翟兴仁立即与龙岗社区调解员杨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张某同意将楼道内杂物尽快清走,并保证不再堆放其他杂物。


二、发挥优势问题解决在当地“地熟、人熟、事熟”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自带光环”。11月7日,下夹河乡专职人民调解员杨美迪利用自身在下夹河乡广泛的人脉关系,以情说理,以理论事,成功劝解一起因占地补偿引起的堵路事件。下夹河乡平河村村民薛某因中铁十局施工征占自家林地后补偿款却迟迟不发放,便组织家人拦堵施工车辆阻碍施工,施工方选择报警。派出所考虑到薛某拦堵车辆的初心是维权,因此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杨美迪主动联系乡政府林业主管领导,了解到补偿款未发放是因为薛某的林地被计算在两边相邻的林地内,三家具体面积需要等中铁十局上级部门提供原始测量数据,又与工程方沟通得知,数据涉密需要经过审批才能提供,所以还需要些时日才能结算。薛某对这样的答复并不认可,矛盾再次陷入僵局。杨美迪开始耐心的劝解,为其讲解征占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保证测量数据公开后肯定帮其追回补偿款,最终薛某表示愿意相信同乡村民,告诉家人回家等待消息,不再阻碍中铁十局施工。


三、以情动人矛盾化解在基层旺清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刘金云顺应时节、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1月8日,旺清门司法所接到派出所警情,旺清门镇头道沟村村民范某称自己的玉米地被同村村民程某收了四根垄,两家发生争执,刘云金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双方互不相让,各说各的理,情绪十分激动。由于刘金云是土生土长的旺清门镇人,与双方当事人又都是熟人,他先是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待两人情绪稳定后,通过唠家常、说道理、讲法律等方式,仅用1个小时便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共识、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四、主动“出诊”化解矛盾止纠纷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大四平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程吉建牢牢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权,立足防范,主动摸排、提前调处,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11月8日,程吉建在与各村、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联合矛排的过程中,发现了龙湾村的一起宅基地纠纷:当事人张某在自家屋外修建仓房,但其仓房外墙已经探出到邻居王某的房檐下,且紧靠王某的住宅外墙,在事实上已经发生占地行为,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互不相让。程吉建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刻与村书记于成太一起对两家进行调解。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然后逐一查看了双方的宅基地证,确认当事人张某有占地行为,在耐心劝说下,积极引导巧化解,用真心换民心,最终,当事人张某同意改建仓房,不再占用邻居王某的宅基地面积,双方和解。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专职人民调解员们既有法律专业能力,又有丰富调解经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着基层法治队伍在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定纷止争上的蓬勃力量和生动实践。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抓实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着力引导“专职人民调解员”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重要力量,推动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发、终于始发,促进基层矛盾纠纷优质高效化解,切实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抚顺市新宾县司法局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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