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外部监督,促进推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日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聘请李荣春等20名同志担任该院民主监督员,并为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据了解,20名民主监督员均为非公企业家代表,分别在行业商会或地方商会担任领导职务,具有相当的履职条件和能力。民主监督员将对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情况、服务态度、执法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并协助检察机关纠正、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徇私枉法等行为;协助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纠正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将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遵守纪律禁令、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