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推动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向基层延伸,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新宾镇司法所联合新宾镇派出所、新宾县镇郊法庭一起走进新宾镇下坎村,成功调解一起因占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合力化解。
下坎村村民马某与任某两家相邻,因为占地一事互不相让,发生纠纷。新宾镇司法所摸排此纠纷后,随即到达下坎村了解情况,先后找到下坎村的书记和人民调解员,联合“四所一庭”中的两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开展调处。经调查,马某与任某两家是前后院的邻居,因马某家要重新摊铺家门前的道路,让任某将房后烟囱和石阶拆除把路让出来,而任某不同意,认为自己家房后3米是自家宅基地范围,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所长王玉本着邻里以和为贵的原则,认真组织双方进行现场测量,对模糊不清的事实争议当场进行确认,引导双方充分认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同时耐心讲解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就事讲事,就理讲理,化解了双方心中的怨气。镇郊法庭的法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土地权属、证据证明等方面进调解,事情越说越清,道理越辩越明。镇派出所的民警提醒双方调解成功与否的巨大反差,远亲不如近邻,在相处中应互谅互让,共同营造亲善和睦的邻里关系。经先后三次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任某保留放置烟囱的位置,之前的石阶部分拆除,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双方争议得到平息。
“四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所、法服所和法庭)联动机制的建立,是针对新形势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新宾镇司法所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制度,与其他三所一庭形成工作合力,根据矛盾纠纷性质和严重程度,积极协调其他三所和法庭,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基础。